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以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打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積極為民營企業紓難解困。 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及時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維護了民營企業權益。2021年8月7日,申請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白山市某區某局簽訂了2021年第一批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六標段工程施工合同,簽約工程價款為508萬元,約定進度付款,該工程已竣工驗收,并于2023年12月,經第三方吉林省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確認,竣工結算價為400萬元,至今被申請人僅給付工程款90萬元,尚欠310萬元未給付,經申請人多次索要未果遂訴至法院。經審查,原告提交的訴前保全材料及申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第一時間采取訴前保全措施,裁定凍結被申請人白山市某區某局在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某支行賬戶中的存款310萬元。 營商環境是“軟環境”,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必須發揮好法治的保障作用。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不斷強化常態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建設,努力以一流的司法服務助力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 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