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規范和約束司法行為,保障司法公正、高效和透明,維護法治和保護人民權益,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院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審判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作為本次自查工作責任部門,對院審判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和分析,通過查漏補缺,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審判管理制度,如《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關于長期未結訴訟、久押不決案件預防和清理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關于防止程序空轉的辦法》《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移送犯罪線索工作規定》等,并在院審委會上一致通過。 經過自查,審管辦梳理了本院在制度落實過程中發現的主要集中在長期未結訴訟和久押不決案件預防清理、判后釋明等方面的問題,針對問題,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相關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樹立案件質量觀,進一步強化辦案程序規范意識,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嚴格按照程序,規范操作,從而保證審判質量的提高;二是加大審判管理力度,充分發揮審管辦的日常管理作用,進一步明確庭長、合議庭成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各自的責任要求,明確院領導對案件質量的監督責任;三是建立審判質量評估與反饋機制,通過對已結案件的全面梳理和分析,評估審判工作的質量水平,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同時,建立審判質量反饋制度,將評估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和人員,促進其改進工作方法和提升業務水平。 下一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持續加大審判執行管理力度,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機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扎實高效的作風投入工作,助力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 |